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旅外僑民以我駐外單位簽發的授權書委任親友辦理不動產登記者,應檢附授權人及被授權人的身分證明;至於旅外僑民的身分證明,則可以是原在台的戶籍謄本、除戶謄本、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等證件,或是護照、當地身分證、居留證、駕照等影本。
稅務局表示,契稅是在房屋所有權移轉時所徵收的租稅,房屋所有權如因買賣、贈與、交換等原因而移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必須在契約成立日起的 30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報繳納契稅。而契稅金額為當年房屋評定現值的6%。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