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不以補件方式將大巨蛋案送進都審會,撤件是因大巨蛋只有一個案號,為了重新掛件才會申請撤回,且遠雄決定不變更設計。撤件是遠雄的權利,大巨蛋內部建物已通過台建中心審查,由於大巨蛋外觀並無變更,依法只需再送都審會「報備」,即可進行大巨蛋建照變更。
林洲民決定,將正式答覆遠雄「不必撤回」申請,要求需以補件方式補齊都審所需資料。都發局表示,根據遠雄申請撤回的文字內容,只提及「因業主有部分設計將配合調整,故…撤回該案」,並無提及將重新掛件,因此造成都發局在考量是否同意時,也擔心遠雄撤回後不再掛件,或是將此事拿去對媒體大作文章,節外生枝,慎重起見,才改要求遠雄以補件方式。
楊舜欽強調,不會以補件方式將大巨蛋案送進都審會,因為上一次在前年的都審召開時,原本主題為植栽、景觀變更設計,該場會議卻始終在吵公安基準,完全偏離主題,如今遠雄是回歸前一次已審查通過的立面景觀植栽設計,自然也無須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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