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由各地方政府蒐集最近1年房地買賣及收益實例,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相關規定,劃分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各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再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後,由各地方政府於每年1月1日公告,民眾可於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網站或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
內政部指出,今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與去年比較,除新北市及桃園市略為調降外,其他縣市均為調漲,但幅度大多皆於1%以內,無顯著漲跌;其中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調幅分別為0.80%、0.96%、0.92%及0.33%;另外,調幅最高者為連江縣3.46%,主要是其公告土地現值遠低於其他縣市,以及該縣積極推動觀光行銷,帶動當地商機,故公告土地現值調幅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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