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基地面積約1.33公頃,建蔽率50%,容積率240%,轉運站興建樓板面積不得低於522.5坪 (1,727.25平方公尺)、商業設施使用的樓板面積不得超過5,445坪 (18,000平方公尺)。開發經營年期50年,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者,得申請繼續定約1次,以20年為限。該案採設地上權方式辦理,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計收土地租金,並另收經營權利金。
鐵道局表示,歡迎國內外企業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方式申請參與,有關該案詳細開發經營、申請投資等相關規範,可參考該案招商文件;有意願參與申請的投資人應於民國今年8月22日前將申請資料寄至「新北市政府郵局第43號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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