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指出,「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適用對象已由政府編定工業區或科學園區,擴大至都市計畫一般工業區或產專區,及非都市工業區具整體開發者,獎勵項目包括新增投資(15%)、能源管理(5%)與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30%)方式,以基地法定容積50%為上限。
經濟部說明,經積極掌握案源、加強預先審查輔導,目前已表達申請意願者計32家,其中台中市、新北市各1家已通過審查,另有4家審查中、2家預審中,預計新增投資金額達117億元,新增加樓板面積約8,244坪,可增加就業人數超過4,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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