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娛樂設施區,建蔽率50%、容積率560%,依據台北市信義計畫地區建築物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娛樂設施區除住宅、特種零售業、特種服務業、殮葬服務業等不得使用外,其餘比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四種商業區之使用規定辦理。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基地三面臨路、地形方正,周邊為台北市政府、101大樓、世貿一館、百貨商場等,商業活動熱絡、交通便利。考量本案等標期間周遭尚有停車需求,目前已委託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辦理委外經營停車場,後續地上之世貿三館建物將由得標人自行拆除。此外,有別於一般招標地上權案,國產署於契約中約定,得標人於得標後應儘速取得建物拆除執照,於取得後辦理現況點交,得標人應於點交日起6個月內拆除世貿三館,點交前皆須無償提供作停車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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