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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男女朋友關係,究竟該不該幫忙分攤房貸呢?一名女網友因男友日前購買預售屋,要求她「共體時艱」幫忙分攤房貸,還堅持等房屋交屋過戶後再結婚,讓女網友相當苦惱,詢問律師究竟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專家曝婚前買房「1風險」,恐怕人房兩失。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經常遇到網友們向他求助法律問題,29日他在粉絲頁上分享一名女網友與男友的「房事」,男友買預售屋付頭期款後,要求女網友幫他分攤往後的房貸,但女網友以「兩人目前無法律婚姻關係」為由,拒絕男友的請求,但男友卻堅持要等房子交屋過戶後再結婚。
女網友好奇問道:「如果婚後我在金錢上協助他房貸,但房子是他婚前過戶到他自身名下,我並不是共同持有,倘若哪天不幸要離婚,或是他不幸意外身故,我擔心被他愛錢的父母過河拆橋,我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呢?」
呂秋遠律師表示,婚前不要談錢,即便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使繳再多錢,也拿不回來,律師寫道:「過三年後,等房子交屋再結婚,那就是婚前財產。如果沒結婚,那就當作誤會一場,要不要還錢再說,反正房子肯定是他的。」
呂律師強調,如果已經論及婚嫁,真的想要幫男友分攤房貸,保險起見就以「借款」的方式,請對方簽本票,並且將房子設定抵押給她,如此一來才能保障投入的錢,不會因為有一天兩人分開,而人房兩空。
若是兩人順利結婚後,女網友幫忙付房貸可以當作「租金」,離婚時還能拿回來,但只能拿回來負擔的貸款一半。呂律師寫道:「婚前買房子,到底婚後能不能分?就房子本身而言,妳不能分。但是就婚後所償還的貸款,妳可以取得一半,這就叫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還是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如果他真的在婚前買了這個房子,而且有貸款若干,婚後他清償了多少貸款,離婚的時候,妳不能分房子的一半,但是妳可以取得他已經清償的貸款一半。」
倘若婚後對方不幸過世,若有小孩,則可以取得已繳納貸款的一半,房產則為女網友和孩子各一半。倘若沒小孩,除了取得已繳納貸款的一半,房產就會由女網友和男方父母各一半。呂律師提醒,「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如果沒小孩,你就會被說『剋夫』,你跟公婆會變成仇人,除非你放棄那一半。」
(封面示意圖/翻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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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大廈 36.78坪
998萬 每坪27.13萬
桃園市楊梅區金山街
電梯大廈 36.78坪
998萬 每坪27.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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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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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楊梅區金山街
電梯大廈 36.78坪
998萬 每坪27.13萬
桃園市楊梅區金山街
電梯大廈 36.78坪
998萬 每坪27.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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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大廈 36.55坪
798萬 每坪26.43萬
桃園市中壢區福嶺路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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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萬 每坪23.9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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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萬 每坪31.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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