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業者投資BOT案或設定地上權案,除權利金外,每年都得依公告地價繳交土地租金,但因這次一口氣調高30%,對年限動輒50年的土地開發案來說,確實將增加廠商的財務負擔。加上六都的公告地價漲幅幾乎都超過三成,因此業者也相當關注,其他縣市是否跟進調降。
游適銘強調,為避免因房屋稅與土地租金過高,影響廠商投資意願,因此市府將在土地招標前估算出市府在營運期限內需收取的總金額,並評估未來的土地租金可能上漲的幅度,並換算廠商得標後需繳交的權利金,降低權利金。由未來營運期調高的土地租金回收,以避免造成廠商潛在的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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