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媒體報導指出,議員洪健益接獲民眾投訴,表示大樓地下室有業者經營迷你倉庫,居民憂心不肖份子將炸藥放在倉儲,恐釀成意外。對此洪健益回應,大樓地下室設置倉庫,將成為不定時炸彈,根本無法控管倉儲物品,進而影響社區治安。
北市府指出,依現場情況有租賃堆放的倉庫,應認定為倉儲業,且應設置為第2、3種工業與倉儲區,大樓屬商業區不得經營倉儲,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要求遷移或結束營業,否則恐開罰6至30萬元,並採斷水斷電處分。業者則解釋, 過去曾向商業處合法提出申請,但遭稽查才知不能作為倉儲使用,會向公司反映違反法令規定,盡全力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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