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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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北市某地政士日前辦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時,遭北市府地政局發現其申報之房地交易總價與契約書不符,裁處該地政士3萬元罰鍰,且限期15日內重新申報登錄;該名地政士不服提起訴願,最後北市訴願審議會予以駁回。 北市法務局說明,依地政士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違者將依同法第51條之1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