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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稅捐處

一共有:222筆"稅捐處"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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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未供公共通行 不得免徵房屋稅

騎樓未供公共通行 不得免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屋稅為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價值的建物為課徵對象。因此騎樓如供公共通行使用,則可免徵房屋稅;但是若於白天封閉供營業用,營業外時間才供公共通行,則未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的要件,故無法免徵房屋稅。 稅捐處表示,騎樓封閉而供住家或營業用,應依使用情形區分,以課徵住家或營業用房屋稅率,如查獲有改建,或占用騎樓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稅務局將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稅捐處提醒,收到房屋稅通知...

增建廠房未登記前 不得減半房稅

增建廠房未登記前 不得減半房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表示公司近期增建供直接生產用的廠房,也有取得使照,不知是否能申請減半房屋稅?對此高雄市稅捐處則表示,工廠應依法完成變更登記後,才可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工廠供直接生產用的自有房屋,房屋稅雖可減半徵收。但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工廠設廠完成後,應依法申請登記,才可從事製造加工。而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則應辦理變更登記。故增建的廠房部分,若非屬登記範圍建物,則在未辦理工廠變更登記前,...

違建被抓課稅 非就地合法化

違建被抓課稅 非就地合法化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表示,在自家空地加蓋鐵皮屋,並開始營業,但經稅捐處清查房屋稅籍後,立即通知須設立稅籍,跟補徵營業用房屋稅。但因無建物權狀,也非合法程序,是否還必須繳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一般民眾以為違建房屋因有隨時被拆除的風險,因此不必課徵房屋稅。但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的課徵對象為附著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物。因此即使屬於違建房屋,仍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住家或非住家用稅率課稅。 稅捐處...

獵殺工業宅!  北市祭最高房屋稅率

獵殺工業宅! 北市祭最高房屋稅率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北市府為解決工業住宅問題,依二次施工對建商採『一樓一罰』取締,台北副市長林欽榮日前表示,未來會修法對違規工業住宅課徵最高3.6%的房屋稅率,並就此依《都市計畫法》開罰住戶6-30萬元罰鍰。 建管處2013年查獲10件工業宅,當中不乏知名建設公司如遠雄、興富發、維多利亞等業者,多數均已改善並繳納罰金,但民間仍不斷有工業區違規使用之情事,因此財政局長蘇建榮表示,為杜絕違法工業住宅,未來將改用3.6%的非自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坦言此舉...

地價稅誰來繳? 差一天就不一樣

地價稅誰來繳? 差一天就不一樣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一般民眾在買賣房屋時,很少會留意各項稅收的納稅義務基準日是何時,殊不知有時差一天過戶,納稅義務可能就從原屋主移轉到自己身上了。高雄稅捐處表示,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課稅期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並以 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意即該日地政機關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一般在基準日(含8月31日)前完成土地移轉登記者,當年度地價稅就將由新所有人繳納;而在基準日之後才完成土地移...

減輕負擔 低收入戶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減輕負擔 低收入戶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照顧經濟弱勢民眾,國稅局表示,社會局立案的低收入戶,可依程序申請減免房屋稅,並將寄發輔導函,協助民眾檢附相關證明資料,至當地稅捐單位辦理房屋稅減免,以降低生活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政府為顧及貧民及低收入戶生活需求,對貧民及低收入戶自住房屋之稅負,可申請減免,只要攜帶房屋所有人的身分證、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書及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到房屋所轄的稅捐分處辦理即可。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為節省民眾交通及時間成本民眾,...

颱風毀屋損地 可依災損情況減稅

颱風毀屋損地 可依災損情況減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受最強中颱─蘇迪勒颱風帶來的強風暴雨影響,許多民眾的房屋財產遭到重大損失,高雄市稅捐處處長李瓊慧表示,民眾受災情形如符合稅捐減免規定,可於規定期限內,向就近的稅捐單位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以減輕租稅負擔。 稅捐處說明,符合房屋稅減免規定為:(一)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房屋稅全免;(二)如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的房屋,房稅減半徵收;(三)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

新北全面展開地價稅清查

新北全面展開地價稅清查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 止,展開 104 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主要清查項目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及減免稅地等土地有無變更用途進行查核。 提醒民眾,申請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如有使用情形變更不符規定時,應於 30 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改課地價稅,若未申報而被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 3 倍以下之罰鍰。 舉例來說,民眾所有自用住宅用地...

登記為自用住宅  才符合重購退稅

登記為自用住宅 才符合重購退稅

台北市政府近日作成1件有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事件之訴願決定。北市之某民眾先購買新房屋、土地作為自用住宅,及出售其原有自用房屋及土地並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經稅捐稽徵處核定應繳納土地增值稅,並經該民眾繳納完竣。 該民眾之後向稅捐處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經稅捐處查獲該民眾於購買新屋完成所有權登記後,新購土地中面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地價,未超過出售地價扣除繳納土增稅之餘額,乃否准其...

北市重購地退稅案  將全面清查

北市重購地退稅案 將全面清查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就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進行全面清查。 稅捐處指出,為避免因課徵土地增值稅,降低民眾購買自用住宅房屋的能力,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條件者,稅法特別規定可就已經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金額。 但為避免該退稅措施遭到濫用,這類案件核准退稅後,稅捐機關將自重購土地辦妥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列管期間內如有移轉他人、出租、營業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