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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補稅

一共有:449筆"補稅"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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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地政 2020年地價稅籍清查作業

桃市地政 2020年地價稅籍清查作業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將辦理2020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以及設立之戶籍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工業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工廠是否已停工或歇業、工廠登記是否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減免地價稅清查重點為使用情形是否已變更為不符合原減免原...

桃園祭租稅減免 向愛心房東招手

桃園祭租稅減免 向愛心房東招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人口成長快速,為解決青年居住問題,市府規劃了15處、共5000戶以上的社會住宅,同時也透過租稅減免優惠措施,鼓勵市民出租空房。根據統計,桃園的公益出租人出租件數,已由2017年的8,602件,成長至2018年的1萬82件,成長率17%,效果不差;稅務局採取主動核定減免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並退稅至指定帳戶等便民措施,有助於打造桃園宜居城市的政策目標。 桃園市地稅局長姚世昌表示,《住宅法》於2017年1月11日修正公布後,地稅局與社會局...

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須符合4大要件

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須符合4大要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行庫借款所支付的利息,申報綜所稅時若要列舉扣除,須符合同一申報戶內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自用住宅地址辦完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應符合下列要件:(1)該自用住宅登記為同一申報戶之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及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2)該自用住宅無...

房屋增設電梯 須課房屋稅

房屋增設電梯 須課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隨著人口老化,許多老舊房屋改建增設小型電梯,部分建設公司也推出以電梯別墅為訴求,吸引三代同堂的家庭換購新屋。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2、3條規定,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屬房屋稅課徵對象,電梯既屬附著於房屋的建築,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自應併入計算房屋課稅現值,依照其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電梯設備是固定附著於房屋,與房屋構...

北市稅處 加強查核受贈土地免徵土增稅案

北市稅處 加強查核受贈土地免徵土增稅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會同社會福利事業或各級學校等主管機關,加強查核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是否符合捐贈目的使用,如查獲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補稅處罰。 該處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的土地,符合下列條件者,於移轉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

非自願性房產移轉因素 以財政部公告為限

非自願性房產移轉因素 以財政部公告為限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持有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稅(新制)適用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之20%稅率,應以財政部公告情形為限。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由於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時間在2年以下房屋、土地者,依照稅率20%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依照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7日公告,前述規定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包含: 1、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

北市稅處 即日起辦理地稅稅籍清查

北市稅處 即日起辦理地稅稅籍清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落實稅捐核課及維護租稅公平,台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止將辦理今年度的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民眾持有土地如使用情形有所變更,不符合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是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已消滅,應主動向該處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該處表示,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得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不符規定者,應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累進課徵。 該處以常見的自用住宅用地為例,自用住宅用地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

出售房地 應注意有無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出售房地 應注意有無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應按房地合一新制計算其交易所得或損失並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台北國稅局轄區內甲公司於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有免稅土地交易所得,經該局查得該房地是於2014年7月登記取得,2015年底簽訂出售合約,且於2016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房地持有期間未滿2年,應適用...

個人介紹房地買賣之佣金 須申繳綜所稅

個人介紹房地買賣之佣金 須申繳綜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取得因介紹房屋及土地買賣之佣金或酬勞金,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應申報繳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房地買賣透過個人仲介成交者,依一般交易習慣,買賣雙方或一方會按買賣價格的一定比例計算佣金給付予介紹人,取得該項佣金之個人,除能提示相關成本費用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外,應於減除必要費用20%後之餘額作為所得,併計入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居間介紹房地買賣取得之收...

個資參與土地重劃獲抵費地 須課稅

個資參與土地重劃獲抵費地 須課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重劃會簽訂土地買賣預售契約,提供資金換取未來的抵費地,屬投資型買賣,與一般土地交易有別。應以所取得抵費地的重劃後評議地價減除所支付資金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計入登記取得抵費地所屬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若重劃後評議地價低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者,以當期現值為準。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3年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重劃會簽訂契約提供資金900萬元,該土地於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