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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頗受首購族青睞。但有初次買房的網友表示,自己買了某預售案,也已簽約和付訂金,但建商以用印為由收走合約,幾天後代銷竟改口稱要調漲價格,讓他十分錯愕。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表示自己買了某預售屋,已經給了訂金,也簽約了,沒想到過幾天要去付頭期款時,代銷卻突然改口,稱「不能給這個價錢」,之後的報價的比原本的貴了三十幾萬,讓他錯愕又不解。他也進一步說明,雖然當時自己已簽約,但對方卻以「要拿回公司蓋大小章」為由,先拿走了合約,現在合約還沒有回到自己手上。他表示,自己是第一次買房,自己之前也上網查過合約該仔細看哪些內容,卻沒料到竟然還有「簽完約漲價」的事,回想起總總細節,讓他心裡很不是滋味,也開始懷疑自己是否被騙了?因此發文求助,想問有經驗的網友們,這種狀況合理嗎?現在自己該怎麼辦呢?
▼原PO說已簽約並付訂金,建商卻以「要蓋大小章」為由拿走了合約,幾天後代銷改口稱「不能給這個價錢」要調漲房價,讓他十分錯愕,懷疑自己是否被騙了?(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此案例引發眾多網友們留言討論,許多人都為原PO打抱不平,有網友猜測,可能之後有其他人出更高的價格去買,才導致建商反悔,眾人也都認為這樣的建商缺乏誠信,建議原PO拿回訂金別買了:「不要買了,這樣的代銷品格有問題,絕對讓你吃虧」、「放棄別買,才一開始就騙30(萬),現在很多完工又會找名目加價。沒誠信就別買,繼續看下一家」、「沒誠信的建商,能蓋出好房嗎?」、「一開始就騙,這樣的建商 ,你還敢買嗎?把錢&個資快拿回來吧!」、「坐地起價,可退訂金」也有網友認為,除了訂金之外,還應該要求建商賠償違約金:「賣方違約,可解約,請求賠償」、「民法249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白話文:你付訂金10萬,因建商導致毀約,除了退還你原本的10萬,還要再賠你10萬元!」
▼網友們認為,建商缺乏誠信,勸原PO別買了,但訂金或違約金等屬於自己的權益要積極爭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對此,原PO則很懊惱自己當時聽信建商「拿合約回去蓋大小章」的說詞,導致自己手邊沒有合約,只有被稱為「紅單」的「房屋訂購證明單」,不確定這是否能作為簽約的憑證,也表示自己和代銷談的時候對方稱「這個不算數」,感覺不打算賠違約金。內行網友建議,先看清楚手邊「紅單」的內容,也許仍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拿到違約金的權益:「您只要跟建商說,要準備投訴消保官,建商馬上會跟您連絡!建商已違反消保法第33、36,消保官可按消保法第56條,對建商開罰6-150萬元罰鍰,按次處罰!這個實價登錄2.0已經有規範,會懲罰裝肖維的建商,先告知建商會去當地消保官請求協助,通常就會賠一倍的訂金了!」、「先看清楚手上的紅單內容,如果只是預約單或是類似仲介的議價單,要討賠償效果就不大了,因為建商不賣。如果是正式契約或是正式預購單,內文應該就有寫清楚, 果真是建商臨時反悔就可以要求賠償,只是代銷的一般合約內容都是定型化契約,是優於他們自己的。建議利用手邊資料好好談,即使決定要加價30萬,也要設法談更好的戶別或是換車位。」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若原PO手邊沒有拿到建商用印後的合約,當時的簽約是否已成立確實可能產生爭議:「看你文中有提到簽約階段,但雙方皆要跑完流程,才算正式合約,未拿到生效後的合約書都會有變數。」違約金賠償可盡量爭取,但是否能拿到仍是未知數。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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