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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國稅局

一共有:929筆"國稅局"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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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房予人營業用 仍須課綜所稅

無償供房予人營業用 仍須課綜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無償提供房屋給予他人做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即使未收取租金,仍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稽徵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非經主管機關查明確認是無償,且不是提供做為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其餘各案皆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稽徵所補充,該法中的「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稽徵所表...

租屋供營業用 應扣繳稅款並申報憑單

租屋供營業用 應扣繳稅款並申報憑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有扣繳單位於2017年度承租房屋供營業使用,每月給付租金予個人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10%稅款及填報扣繳憑單,經國稅局補徵稅款,並按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承租房屋若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房東時,應按規定扣繳10% 作為扣取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扣繳,但仍需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扣...

房地合一新制 有無應繳稅額均須申報

房地合一新制 有無應繳稅額均須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多起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為0或交易為損失案件,因民眾誤認無應納稅額即無須辦理申報,而遭罰3000元情形。對此南區國稅局提醒,自房地合一政策上路後,皆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主動申報納稅。 房地合一政策於2016年1月1日上路,自該日起,個人交易之房屋、土地,如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

淺析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法令要點

淺析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法令要點

以《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核心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的包租代管條例,《住宅法》更具有強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目的社會法性質。依據《住宅法》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106年1月間將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其免納綜所稅額度,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實施年限為5年。換句話說,這項稅捐優惠措施,目的在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空屋,以達成蔡政府8年設立20萬戶社會住宅的...

房屋取得日 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房屋取得日 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於2015年中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今年6月完成成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最近欲將該屋出售,其房屋取得日應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對此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所規定,房屋、土地取得日的認定,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民眾所提的預售屋於今年6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屬於2016年1月1日以後...

你沒看錯 不動產違約金要繳所得稅

你沒看錯 不動產違約金要繳所得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年來房地產景氣走弱,房地產交易反悔的糾紛屢見不鮮。國稅局提醒民眾,假如與他方訂定房屋買賣契約,因他方反悔不買而沒收其訂金或收取違約金,必需要如實申報當年度所得稅。若民眾漏報,可能會被受裁罰。 過去房市景氣好的時候,較常發生的違約情況,多是賣方覺得賣太便宜而反悔,因而產生違約行情。但房價走跌之後,反而較常發生買方覺得買貴了、出價出高了,最後反悔不願買下來。但無論哪一方反悔,通常要付出代價、賠付違約金了事。 國...

五月報稅季 個人出售房屋要注意

五月報稅季 個人出售房屋要注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現正值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房屋所得採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及新制房地合一稅並行,納稅人應注意房屋取得時間,注意所得稅申報方式差異。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於106年出售屬於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房屋者,係屬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應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

小心受罰 房地合一稅規定報你知

小心受罰 房地合一稅規定報你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需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的交易,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其交易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含當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 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的範圍是指105年1月1日起買賣或交換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包括停車位)。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中的裁罰規定,未依限辦...

富爸爸1800萬買地送兒 卻沒繳稅

富爸爸1800萬買地送兒 卻沒繳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楊君104年甫大學畢業,該年度即取得一筆土地,國稅局經查,發現是他的爸爸出錢買進,與賣家約定登記在楊君名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 楊父未依規定於訂約後30日內申報贈與,經輔導後楊父於收到輔導函10日內按土地公告現值1,800萬元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核定應納贈與稅158萬元。 國稅局局進一步說明,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使他人獲得財產上...

遲付租金而加收違約金 要開發票

遲付租金而加收違約金 要開發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出租房屋時,若承租人遲付租金而加收違約金等收入,是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常造成營業人困擾。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銷售額所指的是,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的一切費用。 因此照上述定義來看,承租人遲付租金多收的違約金,在銷售額的範圍內,所以要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出租房屋給乙公司,因乙公司...